台灣新聞
2008年11月11日
扁五度以被告身份接受特偵組傳喚
陳水扁抵達台檢方特偵組應訊。 臺灣TVBS圖
台檢方特偵組周遭因應陳水扁應訊實施交通管制。 中央社
據“中央社”報導,台灣檢方特偵組偵辦機要費案及陳水扁家庭疑洗錢案,今天上午第五度以被告身份傳喚陳水扁到案說明;檢察官不排除強制處分。陳水扁上午從其辦公室步行出發,在特偵組前發表演說後,于九時四十三分進入特偵組。
至於陳水扁昨天召開記者會,預告今天會被收押,應訊時將行使緘默權。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今天上午指出,行使緘默權是被告的權利,檢察官訊問結束後,才能斟酌是否聲押。
特偵組於五月二十日正式分案偵辦機要費案,八月中旬基於瑞士聯邦檢察署提供扁家海外住戶等情資,並尋求司法互助,特偵組另分他案,偵辦扁家洗錢疑案,近三個月來陸續衍生企業匯款、侵佔“機密外交”款項、龍潭購地等案。
全案偵辦至今,特偵組已於七月二十四日、八月十二日、八月十五日、九月三日四度傳喚陳水扁到案。今天上午為陳水扁第五度到特偵組說明。
檢察官也分別於八月二十二日、二十五日偵訊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及兒子陳致中、兒媳黃睿靚到案。檢方預計本周內將陸續訊問吳淑珍等三人,不排除予強制處分。
除上述四人外,本案還有吳淑珍胞兄吳景茂、友人蔡銘哲、蔡銘杰、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、林德訓、前“總統府”出納陳鎮慧、前“內政部長”余政憲、前“國安會秘書長”邱義仁、前新竹科學管理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、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、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等十名被告。其中,除郭銓慶、鄭深池、蔡銘杰外,其餘八人均在押。
■中新網